螺旋咬口压型钢板仓技术协议样本
螺旋咬口压型钢板仓采购、施工
技
术
协
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诺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总则
1.1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是钢板仓最低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钢板仓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未充分引述有关钢板仓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优质产品。
1.2乙方提供的钢板仓设备必须具有国内同行业近几年内的先进钢板仓制造水平,采用先进骨料仓工艺,合格材料,成熟料库的技术。
1.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钢板仓规范、先进的高质量可靠产品,能够确保连续稳定的工作。
1.4乙方提供货物的制造,材料的选择,都应按照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1.5乙方须对本钢板仓设备系统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和设计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保证设备钢板仓设计满足工程使用要求。
1.6乙方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发生侵犯钢板仓专利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应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甲方的利益。
1.7乙方严格按甲方所提供的钢板仓检验标准进行生产制造,并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丢失、损坏等负责,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设备的质量与交货期。
1.8本技术协议要求乙方负责螺旋咬口压型钢板仓所有材料的购买,及钢板仓的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
2.设计和制造标准
2.1 GB50322-2011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2.2 GB50755-2012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2.3 GB50884-2013 钢筒仓技术规范
在执行上述标准的过程中,当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要求时,应采用有利于保证钢板仓质量的使用性能较高要求的标准。
3.设计制造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范 |
单位 |
数量 |
1 |
φ12×24m |
套 |
3 |
4.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由乙方填写)。
序 号 |
项 目 |
基本设计条件 |
1 |
钢板仓直径(D) |
12m |
2 |
直段部分高度(H) |
24m |
3 |
存储物料及容重 |
矿渣粉、石灰石粉(1.1t/m3) |
4 |
仓壁材质 |
国标邯钢热轧镀锌卷板 |
5 |
仓内加强筋 |
国标型材 |
6 |
筒钢板仓直径允许偏差 |
上口 ±3‰ D,其它部位 ±5‰ D |
7 |
筒仓高度允许偏差 |
±3‰H |
8 |
筒体垂直度允许偏差 |
3‰·H |
9 |
加强筋的垂直度允许偏差 |
2‰·H |
5. 主要技术参数
6.技术说明
6.1钢板仓应符合标准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或技术文件制造。
6.2配套钢结构焊接质量应符合GB50205-2001三级焊接质量标准的规定。
6.3钢板仓:仓体排列整齐、高低一致,仓壁无大于400mm长度的凹凸现象,仓壁弧度过渡平整,咬边规则无脱扣现象,盖板下沿形状平整,围栏安装整齐,工艺孔、口布置符合图纸要求,压条、压块排列整齐,坚固件无松动现象,盖板表面无明显划痕及针孔,筒仓外表色泽基本一致。
6.4配套钢结构(包括仓壁加强筋、仓顶收尘器支架、钢爬梯):钢结构件应无明显变形现象,焊缝表面无裂纹、夹渣、焊瘤、弧坑、气孔、熔合性飞溅物等。
6.5钢结构防腐:涂漆基层无焊渣、灰尘、油污、油漆表面无流坠、皱皮、误涂、漏涂、脱皮等现象。
6.6仓顶起拱高度允许偏差:±15mm。
6.6檩条及盖板外伸长度允许偏差:±15mm。
6.8钢板仓直径允许偏差:上口 ±3‰·D,其它部位 ±5‰·D。
6.9筒仓高度允许偏差:±3‰·H,且不大于50mm.
6.10筒体椭圆度允许偏差:5‰·D,且不大于125mm。
6.11筒体垂直度允许偏差:3‰·H。
6.12加强筋的垂直度允许偏差:2‰·H。
6.13螺旋咬边仓边凸条厚度允许偏差:卷板厚为δ2.0mm时 +2.0mm,其它规格板厚以次类推,出现负差的咬边凸条长度不得超过2000mm。
6.14当咬边出现四或六层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使咬边在最小范围内恢复正常咬边状态。
6.15咬边处出现裂缝、裂纹,应对裂缝、裂纹进行焊接补救,焊接质量须符合GB50205-2001三级焊接质量标准的规定。
7.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钢板仓主体材料清单
钢板仓规格 |
Φ12m×H24m(直径×高度) |
数量 |
3座 |
||||
单仓容积 |
2700m3 |
总容积 |
8100m3 |
储料 |
矿粉r=1.1t/m³ |
||
筒仓所含工程量 |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材料 |
备注 |
|||
一、仓顶 |
Φ12m |
3座 |
|
国标 |
|||
1)仓顶安全围栏 |
Φ12m×H1.2m |
3座 |
型材、带钢 |
国标 |
|||
2)进料孔 |
φ300mm |
3个 |
普通钢板 |
国标 |
|||
3)人孔 |
φ600mm |
3个 |
普通钢板 |
国标 |
|||
4)仓顶盖板 |
按图配置 |
3套 |
普通钢板 |
国标 |
|||
5)上张力环 |
按图配置 |
3个 |
普通钢板 |
国标 |
|||
6)下张力环 |
按图配置 |
3个 |
槽钢 |
国标 |
|||
7)檩条 |
按图配置 |
3套 |
槽钢、型材 |
国标 |
|||
8)仓顶平台 |
按图配置 |
3个 |
型材、花纹板 |
国标 |
|||
二、钢板仓体 |
Φ12m×H24m |
3座 |
|
国标 |
|||
1)仓门 |
φ600mm |
3个 |
中板 |
双层 |
|||
2)仓门平台 |
按图配置 |
3个 |
型材 |
国标 |
|||
3)加强筋 |
按图配置 |
3套 |
|
|
|||
4)加筋顶板 |
按图配置 |
3套 |
普通钢板 |
国标 |
钢板利浦仓配套钢构清单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材料 |
备注 |
1、外螺旋爬梯 |
按图配置 |
1条 |
型材、花纹板 |
国标 |
2、仓顶收尘器支架 |
按图配置 |
1个 |
型材 |
国标 |
3、仓顶连廊 |
1m×1m×1.2m |
1条 |
型材 |
国标 |
4、仓顶封闭通廊 |
2.3m×3m×15m |
1条 |
型材、花纹板 |
国标 |
3.15m×3m×9m |
1条 |
型材、花纹板 |
国标 |
|
5、上通廊斜钢梯 |
按图配置 |
3条 |
型材 |
国标 |
6、提升机抱箍 |
按图配置 |
1项 |
型材 |
国标 |
7、机头平台 |
按图配置 |
1项 |
型材 |
国标 |
8、彩钢板 |
221㎡ |
1项 |
0.5mm彩钢 |
国标 |
8.1乙方需为本项目配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到现场负责安装、调试、培训等。
8.2维修服务: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钢板仓维修或给出解决方案,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9.包装:
9.1乙方所交付的产品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钢板仓搬运、装卸的防震膜及包装箱,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破损和零件散失。并应按产品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钢板仓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输。
9.2乙方对包装箱内或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钢板仓产品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
9.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详细数量清单。
9.4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9.5所有产品的钢板仓检测报告、安装要求规范、安装钢板仓基础图、钢板仓使用说明书、详细钢板仓备品备件清单及合格证另附档案袋中随货同行。
乙方负责运输、装车、转运及现场卸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交货前的供货及运输全过程安全负责。在运输、装车、转运、卸货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货物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11.1初步钢板仓验收标准:设备运至安装地点后,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产品清单进行数量验收,双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提交一套制造记录书给甲方,包括所有材料放行的资料,制造记录书所需要的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如下:
1)产品出厂试验报告(6套);
2)出厂检验合格证书(6套);
4)使用说明书(6套);
5)提供钢板仓底埋件平面定位、埋件型号及埋件详图,制作施工要求;
6)提供仓底荷载,要求分开提供仓体(包括钢板仓及仓顶以上结构)恒载、活载标准值及仓内储料荷载标准值;
7)如利用下部混凝土结构作为钢仓施工平台,请注明范围,并注明施工荷载作用位置及大小。如设计院所提供的提资图中尺寸能满足施工要求,请尽量按照工艺图尺寸;
8)钢板仓全套电子版施工图。投标钢板仓公司须具备满足钢板仓项目的专项设计资质(散料仓储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所提资料必须加盖钢板仓公司设计资质章(含设计资质等级及设计资质编号),设计人及审查人签字。
11.2.1本技术规范用于钢板仓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所提供的钢板仓设备进行检验,确保乙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11.2.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乙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乙方提供合同设备签发钢板库质量证明、钢板仓检验记录、测试报告、钢板仓材质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11.2.2.3乙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乙方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甲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乙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11.3成品钢板仓验收
上口 ±3‰ D,其它部位 ±5‰ D |
|
±3‰H |
|
3‰·H |
|
加强筋的垂直度允许偏差 |
2‰·H |
11.4钢板仓质保
自验收合格投运之日起计1年,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服务。整体钢板仓使用寿命>35年。
12.钢板仓施工及联络
12.1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钢板仓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乙方要派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人员现场钢板仓安装及钢板仓调试。如果人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乙方要追加人数,甲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施工计划表(按现场实际调配)
序号 |
内容 |
计划人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1 |
安装、调试 |
25 |
项目经理 |
1 |
|
安全员 |
1 |
|
|||
2 |
工程师 |
1 |
|
||
3 |
4 |
|
|||
4 |
起重工 |
2 |
|
||
5 |
电工 |
1 |
|
||
6 |
检修工 |
15 |
|
12.2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2.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2.3了解合同设备的钢板仓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工作;
12.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2.2.5乙方有责任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钢板仓施工人员。
12.3乙方现场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12.3.1乙方现场项目负责人的任务主要包括钢板仓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钢板仓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2.3.2在安装和调试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甲方钢板仓项目负责人要对钢板仓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乙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甲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工程师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12.3.3乙方项目负责人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钢板仓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项目负责人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处理,乙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2.3.4乙方对其现场钢板仓施工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2.3.5乙方钢板仓现场施工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甲方协商。
12.4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乙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进度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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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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